实 验 室 赔 偿 制 度
1、学生按照教学要求正常操作,如有仪器原本损坏的,不需赔偿,但要报请实验室老师登记,并换取好的使用。
2、教师在准备或实验过程中,如有损坏的仪器,不需赔偿,但要进行登记。
3、学生不按操作要求,或实验时不慎将仪器、药品等损坏,应酌情赔偿。
4、有意拿走公物要追究,并按情节轻重给予教育或处分。
5、学生的公物赔偿费要入账登记,教研组长要定期检查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