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州市教育局规定学生早晨7:40到校、16:00前放学。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并告知家长。
二、学校从本学期起实行班级晨报制,班主任应于每天9:30前根据本班情况如实上报校园网。
三、学生擅自离校、偶发事件的发生,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应在第一时间与家长取得联系,同时上报奚校长,视情况上报教育局。
四、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学校对已知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的学生,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对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信息,及时告知家长。
五、学校调整节假日等作息时间,应提前在校门口公告,并对家长下发书面通知。
六、不足12岁学生不能骑自行车上学,如坚持一定要有家长书面协议。
七、从本学期起,每周二晨会课班主任对学生进行生命教育、安全教育。
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每月通报学校安全工作运行情况。
九、从本学期起学校实行安全工作责任制,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