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余小学期刊借阅规定
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教师对各类信息的需求已越来越迫切。在众多的文献服务中,期刊以其出版周期短,时效性强等优势,日益受到师生的重视与厚爱。为了规范期刊管理,提高其流通率,满足教师的需求,特制定本规定。
一、 期刊借阅只限于本校教职工,凭借阅卡统一借阅,学生一律不外借。
二、 外借期刊只得借阅过刊,当月期刊只限于室内阅读,一律不外借。
三、 教师每人每次借阅期刊不超过五本,借期一周。教育教学类期刊,借阅二周。若因教学需要可办理续借手续。
四、 爱护期刊,并妥善保管好所借阅的各类期刊,不得遗失或破损。若破损需自行修补好再归还;若遗失,应赔偿相同期刊的期刊,无法赔偿者,按期刊的原价赔偿现金,由图书馆出具收据,并于学期末统一交至会计室。
五、 所借期刊必须按时归还,对逾期不归还者将予以催还警告。对于警告后仍不归还者,将终止借阅期刊,追回已借期刊。
六、 教职工如有工作调动,应主动将所借阅期刊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