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区厚余小学校务公开实施细则
第一条 指导思想
按照十八大的精神,“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及中纪委《关于推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精神和全国教育工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础上,积极推行校务公开制度,促进学校管理科学化、决策民主化,促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从而加快学校的民主政治建设。
第二条 校务公开的含义
校务公开是通过向广大群众公开的形式,将学校的重大决策和涉及学校管理、教职工切身利益以及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等问题向全体教职工公开,并组织教职工通过以教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的一种群众性的参政议政的活动。
第三条 校务公开的目的
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让教职工了解学校的大事,参与学校的大事,评议学校的大事。通过校务公开更好地加强学校的民主政治建设,充分发挥教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为学校的发展献计献策,为教育事业尽心尽力。
第四条 校务公开的内容
按照法律和政策依据,体现公平、公开和实事求是,并便于教职工监督,对学校的重大事务和容易产生不廉洁行为的各个环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及教职工切身利益有直接关系的十项内容。
1、学校的改革发展规划和内容;
2、学校财务收支情况;
3、学校基建维修项目,房屋租赁,第三产业等招标、承包;
4、学校招生、收费、社会捐资和使用情况;
5、大型物资采购;
6、奖金分配及医药费使用;
7、教师职称评聘;
8、住房标准,集资及分配方案;
9、干部任免、人事录用、调动;
10、评优选先及其它教职工关注的热点和难点等事项。
第五条 校务公开的形式
校务公开的形式要便于教职工监督,灵活多样,根据内容用不同的形式向教职工公开。
1、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主要形式,依照有关条例和法规以及属于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问题,须由校长在每年召开的教代会上向全体教职工报告,由教代会审议或决定(包括学校的改革发展规划和方案、学校财务收支情况)。
2、利用领导与教职工见面会、教职工大会、校情通报会等会议形式进行通报(包括职称评聘;学校基建维修项目,房屋租赁,第三产业等招标、承包;大型物资采购;奖金分配及医药费使用)。
3、利用设立《校务公开栏》进行随时通报(包括学校招生、收费、社会捐资和使用情况;住房标准、集资及分配方案;干部任免、人事录用、调动;评优选先及其它教职工关注的热点和难点等事项)。
第六条 校务公开的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公开的内容要真实可信,要有利于调动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力并参与和监督的积极性,有利于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2、校务公开坚持依法办事,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属于保密范围不宜公开的,或者目前条件还不成熟的,不列入校务公开的内容。
3、校务公开要坚持以教代会为基本载体。教代会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工作,积极筹备,按时召开,切实抓好校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和落实。
第七条 校务公开的程序
1、提出。规定公开内容,由行政主管部门领导主动提出公开的内容和时间和把关同意。
2、审查。由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对准备公开的内容进行审查。
3、公开。根据要公开的内容确定适当的公开形式,并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公开。
4、督促检查。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对每一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总结。每学期期末进行一次校务公开总结,形成文字材料在教职工大会上公布,形成有计划、有实施、有总结的良好工作程序。
第八条 公开时间
1、学校的改革发展规划和方案在教代会和学期工作计划会上公开。
2、财务收支情况在教代会上公开。
3、学校基建维修项目、房屋租赁、第三产业招标、承包、大型物资采购、社会捐资、集资建房、人事任免、评优晋级等随时公开。
4、学校招生、收费和医药费使用在学期初和学年度初及教代会上公开。
2017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