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武教管2017(11)号文件《师德建设个十百千万行动的实施意见》,现对我校在编在岗教师进行师德考核。
一、考核对象
全校在编在岗教师。
二、考核内容与评价标准
1.考核内容:《武进区厚余小学师德考核评价标准》
2.考核结果:
优秀级(90分及以上)、合格级(80-89分)、基本合格级(70—79分)、不合格级(69分及以下)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级原则上控制在30%左右。
三、考核组织与程序
1、考核小组:
组 长:夏伟平
副组长:赵伟琴、江 伶
组 员:王伟峰、刘敏华、蒋 丽、杜小强、顾玉琴、孟洪民、谢文华、陆丽萍
2、考核程序
(1)个人自评。被考核人填写《武进区厚余小学师德考核表》,并对照《武进区厚余小学师德考核评价细则》进行自评。两表请于6月30日中午11点前完成,由各级部主任处汇总送至考核组。
(2)综合评定:师德考核工作小组6月30日下午根据自评情况,在量化的基础上,结合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综合评分,经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师德考核等次。
(3)公示结果:师德考核工作小组在校园网中公示考核结果,公示期为一周。
(4)存档备案:考核结果公示后,填写《武进区厚余小学师德考核情况统计表》,存入师德考核档案。
(5)权益维护:被考核人对师德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向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其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如对复核意见不服,可在接到复核意见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对本次师德考核结果,将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岗位聘任等方面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报武进区教管中心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