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加强对新生招生工作的领导,校长要亲自主持招生工作。
2、增强法制意识和政策观念,根据义务教育法“就近入学”的要求,按照教育部指示精神,将本施教区范围内全部适龄儿童统一录取,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并认真做好对学生和家长的宣传教育工作。
3、严格执行上级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的规定,不跨施教区招生。
4、对家庭生活暂时困难的学生按有关规定要给予适当照顾,不让学生因家庭生活困难而辍学。
5、对入学后的新生认真做好分班工作,均衡分班,不得分快慢班或重点班,因材施教,以充分发挥学生的个性特长,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实施。
6、认真做好招生期间信访接待工作,配备得力人员,本着为社区人民服务的精神热情接待,认真调查研究,妥善处理信访事件,努力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确保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