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年级新生入学时各班招生人数作为各项统计的考核基数。
2、班主任要注意观察、了解班级动态,对有辍学迹象的学生要重点帮助,并作帮扶记载。
3、学生无故缺课一天,班主任必须与家长联系或进行家访,并作好详细记载。
4、学生辍学三天以上,班主任必须上报教导处主管领导。
5、学生因任课教师、职员体罚或变相体罚等原因而不到校,当事人应负责妥善解决问题,确保学生返校。学校对当事人进行公开批评,情节严重的要行政处罚。
6、凡出现流生的班级,当年不得评为先进集体,班主任老师取消评优资格,班集体考核降级。
7、发出“辍学生返校通知书”后,如辍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未返校,学校应与辍学学生的户籍所在地政府联系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