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学常规管理,规范请假、代课制度,作如下规定:
1、教师请病假,应事先到校长室办理请假手续,准假后,填写代课申请单,教导处凭申请单安排代课。
2、教师请事假,应事先到校长室办理请假手续,准假后,课务自行安排,仍需填写代课申请单,写明所代课务、人员,如有班主任工作,由教导处统一安排。
3、教师外出参加公务活动(听课、参加会议、培训等)在条线负责人处亲自填写代课申请单交与教导处,其中行政人员外出参加公务活动,原则上自行安排课务,特殊情况可报校长室,经校长室同意后由教导处安排课务。
厚余小学教导处
2013.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