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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余小学安全工作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2009-05-18   点击:637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奚斌寅

一、常州市教育局规定学生早晨740到校、1600前放学。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并告知家长。

二、学校从本学期起实行班级晨报制,班主任应于每天930前根据本班情况如实上报校园网。

三、学生擅自离校、偶发事件的发生,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应在第一时间与家长取得联系,同时上报奚校长,视情况上报教育局。

四、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学校对已知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的学生,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对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信息,及时告知家长。

五、学校调整节假日等作息时间,应提前在校门口公告,并对家长下发书面通知。

六、不足12岁学生不能骑自行车上学,如坚持一定要有家长书面协议。

七、从本学期起,每周二晨会课班主任对学生进行生命教育、安全教育。

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每月通报学校安全工作运行情况。

九、从本学期起学校实行安全工作责任制,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

 

                       武进区厚余小学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0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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