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区“三好教师”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20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现将评选区“三好教师”候选人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从事教育教学一线工作且教龄满8年以上的在职在岗教师。

二、评选条件

1、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有强烈的主人翁意识和事业心,为人师表,廉洁从教,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刻苦钻研业务,受到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广泛赞誉。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示范性、榜样性。

 2、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兄弟姐妹团结融洽;关爱子女,做子女成长成才的榜样,夫妻恩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3、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社会形象好,群众认可度高,在引领社会主义文明风尚中发挥重要作用,在教职工中能起表率作用。

曾被评为区级及以上师德模范(标兵)、劳动模范的不再参加此次评选活动。

三、评选方法

1513前向厚余小学工会自愿申请。

2、民主测评。

3、由学校评选小组研究向局推荐一名区“三好教师”候选人。

四、区“三好教师” 候选人评选小组

组长:夏伟平 

组员:奚斌寅、赵伟琴、刘敏华、郭茹、孟洪民、陆乐 

                                      

 

厚余小学工会

                                        2014-5-9

附件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