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余小学九届七次教代会
关于大会决议方案进行投票表决的办法
(草案)
1.根据《武进区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规程》及教育工会等文件精神,制订本办法。
2.大会实行票决制的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3.大会举行票决制时,须有2/3及以上的正式代表出席,方可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正式代表的1/2及以上,方能通过。
4.代表有权对需通过的决议方案持同意、不同意或弃权,并且在表决票面的同意、不同意、弃权栏中选其中一栏打钩。
5.代表应用黑色钢笔或圆珠笔填写表决票,符号不清楚、不能辨认的,作废票处理。
6.大会投票工作设总监票人王伟峰 、总计票人赵沛全、唱票人杜小强各1名,由大会主席团提名,提交大会通过,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负责投票的具体工作。
7.投票结束,总监票人应当众启封投票箱,清点票数,收回票等于或小于发出票数(正式代表总数)有效,收回票数多于发出票数时无效,应重新投票。
8.未尽事宜由大会主席团商量决定。
9.本办法由九届七次教代会通过后施行。
举手表决,应到代表 45 人,实到会员 41 人,赞成 4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厚余小学九届七次教代会
2020.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