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区厚余小学奖励、补助、慰问的执行标准
(修订稿)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的工会工作,切实履行工会的维权职责,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促进学校和谐健康的发展。根据《江苏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苏工发〔2018〕13号)和《常州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会会员集体福利发放工作的通知》常工发〔2019〕7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一、慰问标准
1、本单位的男(女)一方结婚,工会赠送慰问品,金额1000元。
2、重大恶性疾病住院职工,发放1500元慰问金。患大病住院的职工,发放慰问金1000元;一般患病住院的职工,发放慰问金800元(多次住院职工一年慰问一次)。
3、女教职工生育,工会慰问并赠送慰问品,金额1000元。
4、欢送教职工退休赠送纪念品,金额1000元。
5、职工(在职)去世的,送慰问金3000元。
6、教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并及时通知工会的,工会敬献花圈并发放抚恤金1000元。
7、教职工生日,发放价值300元的生日蛋糕券。
8、法定节日(端午、中秋、春节)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实物或提货凭证),全年合计总额不超过1800元。
二、补助标准
1、工会帮困的主要对象: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困难教职工家庭;因教职工本人或家庭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导致经济困难的教职工家庭;因受灾害或重大意外导致生活临时发生困难的教职工家庭。
2、工会帮困补助流程:教职工个人申报→工会委员会审核资料→工会主席审批→工会办理登记→年底一次性领取慰问金。
3、工会帮困慰问标准:根据工会委员会审核商议,分三个档次进行补助:800元,1000元,1500元。
三、奖励标准
1、比赛奖励。比赛包括文艺演出、体育及游戏比赛、演讲比赛、知识竞赛、书画及摄影比赛等。获奖人数不超过参加人数的三分之二,人均奖励控制在300元以内。市级最高奖励300元,区级最高奖励200元,校级奖励30-100元。比赛主办单位已发奖励的,不再重复发放。不设奖活动,可发放人均不超过100元的纪念品。
2、外出活动。工会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应尽量统一组织,也可发放同等价值电影观摩券。开展春秋游等,只能在常州范围内,做到当日往返,需在外用餐的,可安排工作餐,标准按当地财政制定的工作餐标准执行。
3、服装购置。基层工会开展文体活动,需购置服装的,人均不超过500元;参加上级工会文体活动,需购置服装的,人均不超过600元。
四、违反下列条件之一者不予享受工会补助、奖励和慰问待遇。
1、不服从学校正常工作安排,造成不良影响者。
2、违反学校工作纪律或因个人失误造成教学事故者。
3、因购(建)房屋或个人不当原因而造成生活困难者。
五、本标准经教代会通过,2020年12月1日起执行。其他制度与本“标准”不符的,以本“标准”为准。由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
武进区厚余小学工会委员会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