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提高学生全面素质,有利于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把握好办学的方向,保证义务教育的质量。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文件精神,规范作业布置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作业布置
1. 各任课教师要加强“教学六认真”的各环节工作,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课堂作业应力求在课堂上完成,布置家庭作业要合理、适度。低年级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中高年级学生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不得超过1小时。
2. 各教师应根据学生的知识能力特点,安排一些具有层次性的课外作业,体现“因材施教”的原则。
3. 丰富作业类型。口头作业与笔头作业相结合,多布置思维开放性作业与实践探索性作业,尽量不布置机械性,杜绝惩罚性作业。
4. 各级部主任平时应检查级部内各班作业布置情况,对作业布置违规情况要及时记录,通告整改并上报教导处。
作业书写
5. 一二年级学生用铅笔书写作业,从三年级开始学生用钢笔、吸水笔等书写作业。
6. 教师应该根据作业的特点规定相应的书写格式,作业书写应该强调格式规范,书写整洁,作业本干净卫生。学生作业做错需重写的,可在错题处写明。作业应该书写题号,每一个大题之间留下一定的距离。
7. 学生在作业完成后书写日期(供教师批改评价)。
8. 班级每学期举办一次优秀作业展示,发挥学生之间作业的传帮带作用。
作业批改
9. 提倡学生作业面批制,通过面批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更改。教师对学困生的作业进行当面批改,当面指出学生作业中的优点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引导学生对作业进行更正,加强教师对学生作业情况的及时指导。
10. 对学生的作业评价一般采用“等级、分数与激励性语言”相结合的形式,在“正确”和“整洁”方面评价分别优、良、一般三个等级或者用分数来评价,也可采用“五星”等形式。教师在等级、分数评价等基础上,应该用激励性的语言来鼓励引导学生,特别是习作(作文、日记等)、美术等一些创作性的作业,教师应该从多方面来评价鼓励学生,发挥作业评价对学生的指导与激励作用。
11. 教师应该及时批改作业,批改时一律用红笔,对正确的作业采用打“√”等形式,对于学生作业中特别精彩的地方,可采用其他符号或者语言进行提示鼓励。同时教师对具有创造性、独特性的作业应该以鼓励和引导为主,注意保护学生的积极性。
12. 对于学生作业中出现的错误,一般在错误的地方用“~~”“О”或者“×”等形式指出来,引起学生的注意。
13. 对于学生作业中错误的地方教师应该要求学生及时订正,学生在改错前标注“改正”二字,然后按照作业的基本要求书写,教师及时对学生订正的作业进行批改。
14. 对习作的批改要有眉批、尾批,对习作中优美语句用“~~”标出,批改要有针对性、指导性,在批改中既有对学生习作格式、语言等方面的评价,也有对学生情感态度价值观方面的鼓励性评价。
15. 学生之间相互评价作业,教师应在学生评价的基础上,既要对学生的作业做出再评价,同时应该对学生的评价做出再评价。学生的作文一学期相互批改不超过两次。
16. 作业应该及时批改,作文一般在一周内批改完成外,其他作业一般在当天批改。
17. 教师在批改过程中应该做好相关记录,特别是对有独创性和有普遍性错误的地方做好记录,作为讲解和辅导的依据。
18. 以上各条学校将组织人员进行不定期的有重点的检查,并开展与教师、学生座谈等形式进行全面督查。
本规定自制订起开始实施。